» 5. 耒阳矿难案中案:煤老板多次向对手煤矿巷道灌水

近三年前的2020年11月29日上午11时30分,湖南省衡阳市未阳市导子煤业有限公司下属源江山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时共有15名工人在井下作业,除董建彪和王伍荣成功逃生,另外13人均被困井下。经过多次搜救,救援人员找到5名遇难人员。2020年12月17日,衡阳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鉴于井下8名被困者已无生存可能,且继续救援存在极大风险,决定终止事故救援。

2021年3月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出具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老空水淹区下开采急倾斜煤层造成的透水事故,也是一起由于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失职渎职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耒阳市委原书记罗琼,原市长吴旭东,衡阳市副市长杨洪峰,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赵军,耒阳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罗锡钢等43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企业责任方面,衡阳市珠晖区法院审理认定,导子煤业股东蒋良贱、黄以忠等人为牟取利益,长期违法组织生产,逃避监管,进入采空积水域进行采掘作业。2021年12月31日,黄以忠、蒋良贱等人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采矿罪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然而,这起透水事故并未到此结束。事故背后还有更为骇人听闻的“互害”案中案——为了争夺煤炭资源,导子煤业下属的源江山煤矿、导子二矿,与相邻的楠木山煤矿、四家冲煤矿,曾多次往对方巷道里灌水,导致采空区形成积水,是此次透水事故"多因一果"中的原因之一。

2023年2月,楠木山煤矿和四家冲煤矿的老板、湖南开元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开武,被湖南省永州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涉黑等其他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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