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贵州企业家行贿25万获刑11年半 协助地方城投高息融资 受贿人仍自由

樊强,系贵州兴仁坤灵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坤灵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兴仁市天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被指控在2019年3月至2021年6月,协助兴仁市政府解决政府债务问题期间,向兴仁市政府所属或管辖的3家国有投资平台公司的4名管理人员,共行贿24.6万元和2瓶茅台酒。

2023年6月19日,兴仁市人民法院一审判樊强犯行贿罪,处有期徒刑11年半,罚金150万元;同时,他还被判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处有期徒刑1年半,罚金2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罚金人民币152万元。

而被一审法院认定的樊强案中的4个受贿者,来自兴仁市的三家政府平台公司,即:

时任贵州放马坪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谭林波,时任贵州恒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融资部负责人兰君,时任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田茂胜、副总经理杨雯。

此4人中,目前公开仅见田茂胜被司法追责。

田茂胜的判决书显示:其被控收受包括樊强在内的8个人的贿赂共计60余万元,其中樊强给予其财物共计约8.9万元。

2022年12月20日,田茂胜被判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3年;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两罪合并后,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谭林波、兰君、杨雯三人,目前则仍是“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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