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商务部终止对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征税,澳方积极回应

商务部8月4日发布2023年第29号公告称,鉴于中国大麦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已无必要。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3年8月5日起,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澳大利亚外长黄英贤同日在澳大利亚外交部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对这一结果表示欢迎,这为我们的大麦出口商重新进入中国市场铺平道路,澳大利亚生产商和中国消费者都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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