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村民搭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一家18人被判刑 申诉已被立案

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私自建桥收费被判刑,修桥的组织者名叫黄德义,参与修桥以及收费的人员主要是他的家人。2018年10月,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2021年底,黄德义提出申诉。

今年3月31日,申诉被洮南市法院驳回。理由是,法院认为,其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受到多次行政处罚,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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