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2日晚至次日凌晨,王某得知安某甲将团伙贩毒情况告知其母亲吉某后,与同伙在租住房内用烟头烫,用塑料管、电击棍等工具殴打、电击安某甲,并强迫安某乙殴打安某甲。
23日上午,安某甲因全身大面积皮肤及软组织挫伤,皮下出血致失血性和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王某亲属与吉某达成赔偿协议,约定赔偿10万元。2019年12月5日,吉某在其家人收到先行支付的5万元后,出具了谅解书。
2020年10月3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采纳检察院抗诉意见,以故意伤害罪改判王某死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