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大学招生考虑种族因素违宪

美国最高法院于当地时间29日裁定,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基于“平权行动”的招生政策违反宪法。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裁决意见书中称,大法官们认为,这些大学的政策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订案中的平等保护条款。“我们从未允许招生计划以这种方式运作,今年我们也不会这样做。”意见书说,“(平权行动计划)不可避免地以负面方式利用种族,涉及种族歧视,并且缺乏有意义的最终目的。”

哈佛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诉讼案已经持续数年。2012年,保守派人士布鲁姆(Edward Blum)发起的“学生公平入学”(SFFA)组织在马萨诸塞州地方法院对哈佛大学提起诉讼,指控其“平权”招生政策歧视白人及亚裔学生。2014年,SFFA对北卡罗来纳大学提起诉讼,同样指控其非法歧视美国白人和亚裔申请者。2021年2月,SFFA将哈佛案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去年一月受理,并把北卡罗来纳大学相关案件一并考虑。

拜登表示自己“极度失望”。“美国仍然存在歧视,我认为,种族多元的大学更强大。”拜登还对最高法院作出批评,“这不是一个正常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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