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宜春市委批准,宜春市纪委市监委对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主任于贵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贵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亲清不分,风骨无存,热衷攀附企业老板,甘当利益集团代言人、代理人,在棚改安置房建设民生工程中滥权妄为,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大肆收受礼品礼金,长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破坏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亲属谋利;亦官亦商,“精”于投资、醉心炒房,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通过“低”买房、“高”卖房等看似合法市场交易行为掩盖权钱交易之实,非法收受巨额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