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研究显示:“离婚冷静期”使离婚登记数量降低了33%-42%

《社会学研究》2023年第1期:“离婚冷静期”规定对离婚登记数量趋势的影响。

本文关注“离婚冷静期”规定对离婚登记数量趋势的影响,间接探讨了冲动等不可观测主观因素在我国离婚决策中的角色。基于民政部2018—2021年省—季度统计数据,辅以国家统计局、裁判文书网、百度指数等数据,本研究通过事件研究和双重差分等政策评估方法交叉验证发现,“冷静期”使得各省各季度离婚登记数量平均减少1.03~1.32万对,较前三年降低了33%~42%。在以往复婚较普遍、青年离婚占比较大、对“冷静期”等离婚相关信息搜索较多的地区降幅更大,揭示了部分潜在作用机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规定仅适用于双方自愿协议离婚,不适用于一方要求的离婚。两类离婚涉及不同的程序和渠道: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向民政部门申请并在冷静期结束后登记;一方要求离婚的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或一方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所以,“离婚冷静期”规定仅干预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对法院准予离婚不会有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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