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月10日起,河北省参保群众到京津就医无需备案
为进一步方便河北省参保群众到京津看病就医,近日,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自2月10日起河北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京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看病就医,不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为进一步方便河北省参保群众到京津看病就医,近日,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自2月10日起河北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京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看病就医,不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