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上海中远两湾城业委会诉物业一审宣判 物业返还四千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从判决书中获悉,该案原告为上海市普陀区中远两湾城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被告为上海中远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普陀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该案现已审理终结。法院合议庭经过多轮庭审,判决中远物业公司应返还全体业主共计人民币4000万元。

中远两湾城第三届业委会称,上海中远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是开发商留下的前期物业,中远两湾城于2008年成立了第一届业委会后,与该公司签订了临时服务合同。2021年2月1日,万科物业进场,中远物业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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