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集中供地取消?自然资源部:是优化政策

近日,网上流传一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该文件未在官网公开,落款时间显示为2022年12月8日。文件中对住宅用地出让公告不再要求“全年不超过3次”,部分媒体将之解读为取消集中供地制度。

对此,2月3日,自然资源部回应,该文件是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对地方住宅用地供应工作进行的指导文件。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而是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

文件内容显示,建立拟出让地块清单公布制度。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年度供地计划。分批次公开未来一定时间段内拟出让地块的详细清单。

2022年以来,大部分城市的集中供地已名存实亡,青岛、厦门、成都、济南、苏州等多个城市将当年供地批次从三次调整至四到六次。2022年9月,长沙宣布,今后不再按年度批次推介土地,改为年度常态化更新;同年10月,江西省住建厅发文称,力争将南昌从“集中供地”城市名单中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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