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瞒报疫区行程被判刑4年,辽宁货车司机递交申诉材料,法院:收到再审申请

辽宁省绥中县的韩成(化名)是一名大货车司机。2022年,他因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22年初,韩成从黑龙江绥芬河返回辽宁绥中县的家中后,绥芬河出现疫情,不久绥中县也出现疫情,韩成也感染新冠病毒。由于韩成未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备行程,当地检察机关认为,韩成及其同伴造成绥中县范围内大量人员被感染,二人被判刑。

国家卫健委宣布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韩成好像看到了希望。2023年的第一个工作日,他就将申诉材料递交给绥中县法院,法院让其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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