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铁路警方经缜密侦查,破获一起拐骗儿童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是一家民营医院妇产科主任,其在为一名女子违规做了引产手术后,发现引产男婴还有生命体征。于是李某便将男婴私自藏匿,并雇用了女子张某与其一同将婴儿带上高铁,准备送往老家。在高铁上,有乘客发觉二人行为异常并报警。
北京铁路警方通过侦查,在北京西站将二人带走调查,确定二人有重大犯罪嫌疑。目前李某因涉嫌拐骗儿童罪经北京铁路人民检察院批准,被北京铁路公安处执行逮捕,被拐骗的婴儿已送福利院。
» 藏匿引产婴儿是犯罪吗?
一个“死而复生”的孩子,一个“不明就里”的母亲,一个“带上手铐”的医生,法学院的学生常常吐槽老师编的案例过于匪夷所思,但生活就是比小说更有戏剧性。
它并不是典型的拐骗儿童犯罪。我国刑法第262条规定了拐骗儿童罪,指的是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使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这种偷走婴幼儿的行为,与有的“人贩子”拐卖儿童的手段并无差别。此时,区分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的关键就在于行为人实施犯罪的主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