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力军团伙 山西省原副省长刘新云判14年

9月21日,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河北廊坊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1年,被告人刘新云利用担任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子女入学、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3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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