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国务院督查组近日接到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督查组对此展开调查走访。
去年十月的一天,罗某夫妇经营的蔬菜粮油店一共购进7斤芹菜,被市场监管部门提取2斤抽样检查,剩余5斤卖了20元钱。一个月后,检测报告才出来,说是不合格,并以罗某夫妇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且无购买者信息无法召回为由,认定罗某夫妇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罚款6.6万元。
面对督查人员, 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承认 “芹菜案”确实存在问题,在处罚上过罚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