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香港多名家长为孩子插队入学 行贿幼儿园职员被判刑

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起诉13名家长及1名中间人,向一名国际幼儿园时任行政主任提供贿款共约110万港元,以安排12名学童获优先插队入读该校幼儿班。14名被告3月31日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8至14个月。大部分家长应涉案幼儿园职员索贿而付款,该名职员早前已承认收贿,其判刑下月进行。

廉署早前接到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并揭发本案。案件涉及2019至2022三个学年英基乌溪沙幼儿园的幼儿班入学申请,相关申请由时任行政主任的林珍妮处理。

案情透露,案中13名家长及商人萧裕邦分别向林珍妮提供两万港元至20万港元不等的贿款,共约110万港元,以换取英基提供幼儿班学位予12名学童,即涉案11个家庭的子女,以及萧裕邦生意伙伴的女儿。其中一名家长江静雯借贪污手段令其孩子获取录后,主动联络林珍妮煽惑对方由其好友蔡慧妍收受贿款,以协助蔡慧妍的孩子获取幼儿班学位。

廉署经调查发现,涉案12名学童通过幼儿班入学面试后,原本在校方收生轮候名单中排在较后位置,但各被告支付贿款后,该12名学童均获优先插队入读该幼儿园。

被告年龄为35岁至48岁,其中13人为11个家庭的家长,分别被判囚8至11个月。还有一名被告萧裕邦为其中一名家长的生意伙伴,在案件中充当中间人,通过贿赂协助生意伙伴的孩子入学,被判囚1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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