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财政部长: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

在近日出版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中,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发表了题为《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的署名文章,对财政相关部署作出深入解读。

财政政策作为宏观调控主要手段,通过预算、税收、政府债券、转移支付等工具组合,发挥扩大总需求和定向调结构的双重优势,熨平经济周期性波动,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促进经济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蓝佛安表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必须有效应对形势变化,切实提高财政政策效能、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和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他提出了全力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的六条重点举措。

其中提到:六是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持续用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做好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置换工作。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推动建立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长效监管制度,对违规举债、虚假化债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防止前清后欠。加快推进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严禁新设或异化产生各类融资平台。优化债务结构,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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