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京沪深均取消大平米住宅加税

继上海、北京之后,深圳成为第三个取消“豪宅税”的一线城市。11月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通知》中主要涉及房产交易中三项税费的调整:

1. 增值税:对于个人持有2年以上的住房,出售时将一律免征增值税,不再区分普宅和非普宅,不满2年的按照5%全额缴纳;
2. 个税:将非普通住房的个人转让所得税进行调整,从原来的1.5%降低至1%;
3. 契税:与全国保持统一,首套140平及以下契税1%,140平以上契税1.5%;二套140平及以下契税1%,140平以上契税为2%。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