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全国人大执法检查:部分低收入人群社保缴费负担重 退出社保
11月8日,中国人大网对外刊发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人大《报告》简析了当前社保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并谈及,当下部分低收入人群、部分小微企业的缴费负担较重,致使“断保”现象。
此次执法检查发现,法律实施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需要重点关注、研究解决。南都记者注意到,此次提及的多项问题,都与社保制度的公平性有关,包括缴费负担、保障待遇、参保机会等。
人大《报告》称,当前低收入人群缴费压力大。社会保险法第3条规定,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目前五项险种缴费额占职工工资的35%左右,以个体身份参保人员的缴费均由个人承担。执法检查发现,不少低收入人群实际收入低于最低缴费基数。随着社平工资每年上调,低收入人群社保费同步上调,造成低收入人群“被平均”,加重了缴费负担,这也是近年来部分低收入群体“断保”的重要原因。
“断保”的情况也出现在部分中小微企业。人大《报告》称,多地反映,近年来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影响,部分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断保、欠费现象比较普遍。据中国社会保障学会调查,我国职工养老保险的遵缴率(缴费人数占参保人员的比例)从2011年的85.2%下降到2022年的80.8%。
今年早些时候,《社会保障评论》刊登了“社会保险法实施评估”课题组撰写的《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践、路径偏差与制度优化——实施评估报告》。与精简的人大报告相比,这份来自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的报告涵盖了更多细节和深入分析。
在参保机会上,人大《报告》也坦言,虽然参保率大幅提升,但当前距离“应保尽保”尚有差距。例如,中小微企业参保率还不够高,“应参未参”缺口较大;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农民,因没有用人单位或无劳动关系,难以参加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零就业人员、实习生等,不属于劳动法律适格主体,难以参加工伤保险。
11月8日,中国人大网对外刊发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人大《报告》简析了当前社保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并谈及,当下部分低收入人群、部分小微企业的缴费负担较重,致使“断保”现象。
此次执法检查发现,法律实施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需要重点关注、研究解决。南都记者注意到,此次提及的多项问题,都与社保制度的公平性有关,包括缴费负担、保障待遇、参保机会等。
人大《报告》称,当前低收入人群缴费压力大。社会保险法第3条规定,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目前五项险种缴费额占职工工资的35%左右,以个体身份参保人员的缴费均由个人承担。执法检查发现,不少低收入人群实际收入低于最低缴费基数。随着社平工资每年上调,低收入人群社保费同步上调,造成低收入人群“被平均”,加重了缴费负担,这也是近年来部分低收入群体“断保”的重要原因。
“断保”的情况也出现在部分中小微企业。人大《报告》称,多地反映,近年来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影响,部分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断保、欠费现象比较普遍。据中国社会保障学会调查,我国职工养老保险的遵缴率(缴费人数占参保人员的比例)从2011年的85.2%下降到2022年的80.8%。
今年早些时候,《社会保障评论》刊登了“社会保险法实施评估”课题组撰写的《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践、路径偏差与制度优化——实施评估报告》。与精简的人大报告相比,这份来自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的报告涵盖了更多细节和深入分析。
在参保机会上,人大《报告》也坦言,虽然参保率大幅提升,但当前距离“应保尽保”尚有差距。例如,中小微企业参保率还不够高,“应参未参”缺口较大;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农民,因没有用人单位或无劳动关系,难以参加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零就业人员、实习生等,不属于劳动法律适格主体,难以参加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