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人大审议新监督法:县级以上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报告债务情况
11月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在会上介绍,2023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监督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三是,细化政府债务监督,增加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1月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在会上介绍,2023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监督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三是,细化政府债务监督,增加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