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泽峰严重违纪违法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至此,李泽峰成为中共十九大以来宁夏首名落马高官,31省份均有副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被查。
2022年2月28日,61岁的李泽峰被免去宁夏政协副主席职务,辞去宁夏政协委员。当时的官方通报对其保留了“同志”称谓。
此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通报亦称其为“同志”。通报称,李泽峰同志“理想信念动摇,纪法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长期违规借用他人大额钱款并通过民间借贷、投资入股等方式获取收益。”
通报指,李泽峰同志“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鉴于李泽峰同志能够积极配合组织审查,如实供述组织已掌握的问题,主动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退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减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