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鄂尔多斯检察院发公文 纠正包头公安局刑讯逼供问题

包头民营企业家李林军在举报土右旗公安局副局长付小欧公车私用跟情人北京开房的问题后,2019年5月29日身陷囹圄,迄今已在看守所被关押5年多。
2020年11月,李林军等28人以涉黑团伙被包头市中级法院重判,李林军被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笔者持续跟踪此案,撰写数篇文章予以披露。该案先后历经内蒙古高院二审、发回包头中院重审,其后内蒙古高院又改变该案管辖至鄂尔多斯异地重审。6月28日至7月18日,鄂尔多斯中院对该案进行了重审一审开庭审理。
庭审期间,辩护律师们向法庭抛出一个重磅炸弹——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发给包头市公安局的一份公函。
包头公安办理李林军涉黑案期间存在严重刑讯逼供等各类问题,笔者此前文章中已详细披露。这一次,就连新的案件公诉机关鄂尔多斯市检察院都看不下去了。
2024年6月21日,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向包头公安发出一封《纠正违法通知书》。
鄂尔多斯检察院对包头公安的监督和批评,验证了李林军此前发出的血泪控诉:“在审讯椅上一个姿势一固定就是十几个小时,对每一个问题都讯问六七次,直到满局长和王支队满意才打开执法记录仪开始记录,不满意的当场用碎纸机碎掉。因身体被长时间固定,我臀部生了脓疮并溃烂,脓血浸透裤子。我哀求他们让我休息一下,可胥波不但不停止,还加紧了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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