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7日从最高检获悉,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再勇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审查起诉。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再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再勇,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担任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六盘水市委书记、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开展工程项目建设,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