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
《通知》细化了商业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管理口径、期限、额度、用途等要求,明确2024年底前,对规范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国性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除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与物业本身相关的经营性资金需求、置换建设购置物业形成的贷款和股东借款等外,还可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偿还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集团控股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的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
多位专家表示《通知》的出台,是为了支持优质合规房企,通过盘活以综合效益较好的商业地产、经营性物业为代表的存量资产,改善流动性状况、增加资金融通渠道、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一视同仁地满足不同所有制优质房企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多地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 房贷利率迈入“3时代”
今年1月以来,已有东莞、佛山、呼和浩特等多地继续大幅下调首套房贷利率至3.8%,其中部分城市实施阶段性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政策。
业内专家向记者表示,预计将有更多城市跟进下调或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结合前期已经落地的“认房不认贷”“降首付比例”等一系列政策,购房者入市门槛和贷款成本有望进一步降低,有助于释放住房需求,促进今年房地产市场的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