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高院发布了《江苏法院发布金融审判十大案例(2021-2023)》。其中一个案例是,卫龙武诉北京中方信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纠纷案。
卫龙武因听信北京中方信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中方信富公司”)投资建议,炒股亏损57.34万元。卫龙武以中方信富公司存在向客户承诺保证收益、虚假宣传等行为,起诉其赔偿亏损57.3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证券市场的交易公平以交易主体的理性判断为前提,本案判决亦体现对中小投资者的警示教育功能,对于盲目相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虚假宣传,意图通过该方式获得远超理性投资的不当高额收益等有违证券市场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司法裁判认定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相应部分损失。最终,卫龙武自身承担30%的责任。
» “原油宝”第一案公布:中行全赔投资者穿仓损失,外加20%本金损失 投资者自担80%本金损失
江苏高院发布了《金融审判十大案例(2021-2023)》。其中通报了投资者诉中国银行南通钟秀支行合同纠纷案的具体细节,该案件也被称为中行“原油宝”第一案。
2020年4月21日,芝加哥商品交易WTI5月期货合约价格报收-37.63美元/桶,历史上首次跌为负值,为疫情期间全球原油市场剧烈动荡下的极端表现,致使“原油宝”多头持仓客户全部穿仓。江苏高院称,本案是涉中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批开庭审理的3个案件之一。
庭审后,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中行承担负油价损失和投资者20%的本金损失,投资者自担80%的本金损失,诉讼费由中行负担。协议达成次日,双方即履行完毕,快速解决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