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成都“男子被诬陷地铁偷拍案”一审宣判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12日发布“何某某诉曾某某、罗某某、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宣判结果。对何某某要求罗某某、曾某某、成都地铁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0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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