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甘肃、新疆未完成2021年可再生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限期整改

甘肃、新疆未完成2021年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指标,分别相差2.6和1.8个百分点。5月9日,国家能源局披露了当年各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除了总量消纳权重外,新疆同时也未完成最低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相差0.6个百分点。

“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指的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当地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按照政策要求,实行“双消纳、双考核”即对各省实行总量消纳权重和非水电(即除水电以外的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两类消纳责任考核,并且两类责任权重均应逐年提高,或者至少不降低。

此前消纳权重政策正式出台前,有讨论过配套惩罚机制,但目前考核主体是以省为单位,“不能对地方政府罚款,也没法对应到具体的市场主体,而且由于法律等限制,国家能源局也没有资格征收罚款,目前只能是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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