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合肥学院更名合肥大学 成为第12个坐有“省会大学”省会
11月20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新设置安徽公安学院,以及蚌埠医学院更名为蚌埠医科大学,合肥学院更名为合肥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更名为浙江科技大学,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具体如下:
合肥即将拥有以城市直接命名的大学,成为我国第12个坐拥“省会大学”的省会城市。
11月20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新设置安徽公安学院,以及蚌埠医学院更名为蚌埠医科大学,合肥学院更名为合肥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更名为浙江科技大学,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具体如下:
合肥即将拥有以城市直接命名的大学,成为我国第12个坐拥“省会大学”的省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