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 前云南首富再次被审 复查33年前伤害案

日前,因一起发生在33年前的故意伤害案,“云南前首富”马永升再次站在被告席上。

20世纪90年代,马永升还是鲁甸县一家国有水泥厂厂长。1990年8月,职工与当地村民发生冲突,导致村民受伤。马永升先是被一审法院判处故意伤害罪但免于刑事处罚,后又被二审法院以证据不足改判无罪。

日前,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戚祥绍、马永升故意伤害案启动再审程序。

昭通中院再审决定书显示,院长发现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1992)昭刑终字第7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在法律适用上错误。经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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