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郑州一男子意外碾死躺卧闸杆下老人,法院判决:无罪

2019年11月25日10时许,赵某清、赵某珍(系赵某清妹妹)、汪某保(系赵某清妹夫)一起来到郑州某单位反映诉求。

13时28分许,赵某清走到郑州某单位办公区大门处,自行坐在该大门自动识别车牌起落架下,后被路人扶起。约10分钟后,赵某清再次坐在同一位置;2分钟后,赵某清面朝院外左手撑头侧卧在该处;13时55分23秒,张中华驾车打右转向灯准备转弯进入大门通道,由于赵某珍、汪某保与民警正在通道中间沟通,张中华停车等候。13时55分40秒,赵某珍、汪某保与民警向路边移动避让车辆。

在此期间,侧卧在大门内侧、面向大门外的赵某清未做任何移动、避让动作,赵某清的同行人员赵某珍等亦未向张中华、赵某清作出任何警示或提示;13时55分42秒,张中华驾车缓慢前行;13时55分49秒,车辆进入地面黄色识别区后,大门闸杆起落架自动抬升,张中华驾车驶入过程中将赵某清碾压致死。

法院审理认为,张中华在驾驶车辆进入郑州某单位大门时,对赵某清故意躺卧在车牌自动识别起落架后不避让,以致被碾压致死的后果不负有预见义务,张中华驾驶车辆造成赵某清死亡的后果并非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该后果的发生是众多因素结合在一起导致的意外事件,其中赵某清故意躺卧大门口阻拦车辆正常出入、具备看到来向车辆条件而不主动避让是导致本案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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