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长江流域完成跨省江河水量分配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相关负责人1日表示,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批复了长江干流宜宾至宜昌河段、宜昌至河口河段水量分配方案。至此,长江流域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全部完成。
长江干流宜宾至宜昌河段(包括区间中小支流)涉及云南、四川、贵州、重庆、湖北5个省市,流域面积8.08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526.3亿立方米。长江干流宜昌至河口河段(包括区间中小支流)涉及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7个省市,流域面积18.29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1036亿立方米。
方案明确了多年平均及不同来水频率条件下,流域地表水向本流域分配的河道外总水量及相关省份的水量份额。同时,方案明确了主要控制断面及其下泄水量、流量和水位等控制指标。
» 海河流域完成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
据“中国水利”公众号11月1日消息,根据国务院授权,水利部近日批复了《海河流域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这是健全海河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和明晰初始水权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海河流域水资源节约保护与高效利用、促进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海河流域涉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域面积31.95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171.4亿立方米。
» 珠江流域片跨省河流水资源调度方案体系全面建成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28日发布消息称,随着该委印发《罗江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珠江流域片12条跨省河流水资源调度方案已全部印发实施,标志着珠江流域片跨省河流水资源调度方案体系全面建成,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和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珠江委介绍,在水利部调水司的指导下,在流域各省(自治区)的支持和配合下,2018年以来,该委先后制定印发东江、北江、韩江等12条跨省河流水资源调度方案,其中西江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2022年获水利部批复,目前已完成水量分配方案的12条跨省河流全部制定印发水资源调度方案,全面落实水量分配方案和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要求。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相关负责人1日表示,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批复了长江干流宜宾至宜昌河段、宜昌至河口河段水量分配方案。至此,长江流域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全部完成。
长江干流宜宾至宜昌河段(包括区间中小支流)涉及云南、四川、贵州、重庆、湖北5个省市,流域面积8.08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526.3亿立方米。长江干流宜昌至河口河段(包括区间中小支流)涉及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7个省市,流域面积18.29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1036亿立方米。
方案明确了多年平均及不同来水频率条件下,流域地表水向本流域分配的河道外总水量及相关省份的水量份额。同时,方案明确了主要控制断面及其下泄水量、流量和水位等控制指标。
» 海河流域完成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
据“中国水利”公众号11月1日消息,根据国务院授权,水利部近日批复了《海河流域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这是健全海河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和明晰初始水权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海河流域水资源节约保护与高效利用、促进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海河流域涉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域面积31.95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171.4亿立方米。
» 珠江流域片跨省河流水资源调度方案体系全面建成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28日发布消息称,随着该委印发《罗江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珠江流域片12条跨省河流水资源调度方案已全部印发实施,标志着珠江流域片跨省河流水资源调度方案体系全面建成,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和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珠江委介绍,在水利部调水司的指导下,在流域各省(自治区)的支持和配合下,2018年以来,该委先后制定印发东江、北江、韩江等12条跨省河流水资源调度方案,其中西江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2022年获水利部批复,目前已完成水量分配方案的12条跨省河流全部制定印发水资源调度方案,全面落实水量分配方案和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要求。